执法人员巡查 受理投诉
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获悉,为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市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制定了三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书面审查
中,着重向用人单位宣传《条例》规定的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
义务和责任,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当中,做到送
法进企业,执法先宣传,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法律渠道理性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本市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络的作
用,组织监察员深入基层,摸清底数,对一些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易
处出问题的企业,及早采取措施,确保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健康发展。
三,设立“四条绿色通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凡涉及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以及违反《条例》案件,劳动者可以拨打市劳
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12333,也可写信、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机
构反映问题,或者通过劳动保障网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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