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女子离职后讨要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后,虽然继续在医院上班,但医院未和小李签订劳
动合同,医院为此被判双倍支付小李的工资。
小李在一家医院下属的门诊部工作。2008年2月10日,双方劳动合
同期满,由于当时医院处于改制中,没有和小李续签劳动合同,但小
李仍在原岗位上工作。
当年7月,医院与小李因劳动合同事项末达成一致,小李辞职
离开了这家医院。随后,小李将医院告上法庭,称医院有3个多月未和
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医院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共
计3个多月的工资。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医
院未再续签,按照《劳动法》规定,医院应当向小李支付未签订劳动
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判决医院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近7000元。
医院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称医院多次与小李协商续签劳动
合同,但小李不愿签,因此责任不在医院,而在小李自身,因此拒绝
向小李支付双倍工资。 近日,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医院未在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未签订劳
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医院称小李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无相应的证
据予以证实,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资料由汇丰劳务搜集整理
http://wap.huifeng199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