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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介绍
一、档案管理:
根据天津市劳动局文件,凡本市辖区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入职或因调动、解除劳动
关系、合同期满、辞退、除名等原因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档案必须由用人单位交
于市、区劳动部门统一管理。
员工的档案应该包括初中至最高学历的学藉证明,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工
龄审定表,职称评定表,每次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与之对应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养老保险手册。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调档:在员工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我公司持员工就失业证到劳
动部门开具调档函,员工本人持调档函和就失业证到本人档案所
在地将档案提出,交我公司后由我公司专人将档案存于劳动部门。
注意:员工交来的档案必须有密封并盖有存档部门的封章。
2、员工离职提档:
第一种情况:员工与用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我公司会持员工
离职手续将档案由存放地点提出,并在退工后15日内将档案退回员
工户口所在地劳动局。
如员工再次就业需要调档的可以持本人就失业证去户口所在地劳动
局提取本人档案。
第二种情况:用工企业持有效证明到我公司将员工档案提走。
3、开具证明:凡涉及员工需要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如头胎生育证明等,由我公
司派专人为其办理。
三、收费标准
1、存档:员工档案以自然月为一周期收费,每月20元,凡当月入档案的按全月收
费。
2、退档:我公司负责退回户口所在地劳动局的按每人20元收费。
用工企业自行提走的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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