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疫情在中国大地上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了,2020年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的通过,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维护人民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对公民的生活、居住、财产继承、合同订立、个人隐私保护、侵权责任等从法律角度明确了权利和义务,也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和需求。下面一起看看这些条款是否关系到了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去关注:亮点一: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节奏,也给民事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的大国,始终以民为本的治国方针,民法典草案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最新修改:第一编总则第二节监护第三十四条“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一条款的修订与施行,对公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维护了公民的生存权,这是对公民的最大的尊重与保护。亮点二:大到买房,小到交水电费,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合同。针对近年来合同领域的新问题,民法典在合同编中作出一系列规定。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因疫情带来的出行的限制,民法典对百姓网购的需要,各种商务活动的便捷性,民法典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保障了商事活动中双方合同可以通过便捷的电子合同方式订立,减少了书面合同订立的繁复性。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以及方便、快捷的完成合同的订立,为促进经济复苏和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兑现起到推动作用。第三编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可以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不限地域,高效便捷,只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遵纪守法的企业和个体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