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员工不胜任工作想解除劳动合同,没那么容易!
说到解聘员工的话题,企业都很头疼,经常被告知解聘理由不够充分,搞不好还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要支付双倍补偿金。那我们今天来聊聊员工不胜任工作,解聘的话题。我们众所知周,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款的规定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说到解聘员工的话题,企业都很头疼,经常被告知解聘理由不够充分,搞不好还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要支付双倍补偿金。那我们今天来聊聊员工不胜任工作,解聘的话题。我们众所知周,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款的规定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